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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书渝把他养的极好,芝兰玉树,风度翩翩,好一个潇洒的少年郎。
他手指纤长有力,身体干净薄肌迸发,身上着的衣服,单是那件不起眼的里衣便一尺千银,顶贫苦人家一辈子的花销。
更遑论他的其他配饰,几乎都是御赐之物,市面上根本买不到。
心里的苦涩像涌起的浪潮将我淹没。
曾经我笔下绘述万古江山,描绘千山万水,一幅画问世被世人哄抬,有市无价。
可如今……我握了两下垂在身侧的手掌,那里有一道深可见骨的刀疤,几乎把我的手掌砍成两半。
那是我和秦书渝成婚第三年为救她留下的伤。
从那以后,再也不能执笔。
可我无悔,反而当时无比庆幸,幸好当时我接住了那一剑,不然砍在秦书渝身上,该有多疼啊。
是啊,真的好疼,疼得我眼泪都要流出来了。
孟廷安对着我一番炫耀,我却在他转身要走时叫住了他。
孟廷安,你真的以为公主殿下爱的是你吗?我们七年朝夕相伴,假戏真做也不是没有过,你敢跟我赌吗?
只要我尚存人间一日,你永远是被养在外面的玩物,登不得台面,你看就像今日,还不是要乖乖对着我匍匐跪拜?
恨吗?取代我的唯一方法,除非我死!